新闻中心
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: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(2020年5月)

2020-05-28 192
分享到:

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0年5月)原文链接:

http://www.npc.gov.cn/c2/c30834/202006/t20200602_306457.html

· 涉及校园欺凌处罚的法条

第一百一十条:自然人享有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、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、婚姻自主权等权利。

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: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,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。

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: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,应当赔偿医疗费、护理费、交通费、营养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,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。造成残疾的,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;造成死亡的,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